評估政策
一、評估目的:
評估是課程、學與教及評估循環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,透過評估:
- 學生可以了解自己的學習進程,調整學習策略,改善或延展學習,達至「評估求進」。
- 學校和教師可以透過整合和分析評估數據,掌握學生的實際學習需要和學習難點,優化學校課程及學與教策略,協助學生在知識、技能、價值觀和態度上得到均衡的發展。
- 家長可以透過評估了解子女的學習情況,適當運用教師的回饋和建議,作出相應配合。

二、評估模式
評估政策採用進展性評估及總結性評估(一年級全年不設考試):
(一) 進展性評估:
| 中、英、數評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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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中、英文默書 | 每學年,中、英文默書約各有8-9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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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常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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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人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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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科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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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視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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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體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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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電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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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科目 | 第一次考試 | 第二次考試及第三次考試 |
| 中文 | 一份卷形式(語文運用及閱讀理解) | 分中國語文及寫作兩卷、說話、聆聽、默書(三至六年級) |
| 考核學習重點及已有知識 | ||
| 英文 | 一份卷形式 (文法、字詞及語文運用、閱讀理解及寫作) | 分英語(文法、字詞及語文運用、閱讀理解)、寫作兩卷、說話、聆聽、默書(三至六年級) |
| 考核學習重點及已有知識 | ||
| 數學 | 考核學習重點及已有知識 | |
| 常識(P.2,3,5,6) | 考核學習重點、思考題、時事題及已有知識 | |
| 人文(P.4) | 考核學習重點、情境題、時事題及已有知識 | |
| 科學(P.4) | 考核學習重點及已有知識 | |
| 音樂 | — | 筆試及實科考試 |
| 視藝 | 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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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體育 | 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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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普通話 | — | 筆試及口試 |
| 電腦 | — | 實作評估 |
(二) 總結性評估:每學年共有三次考試,主要以紙筆形式考核學生在指定時段內的學習成果(一年級全年不設考試)。學生的評估結果以等級或分數報告學生的表現。
*中文、英文、數學、常識(P.2,3,5,6)、人文(P.4)、科學(P.4)、音樂及視藝科考試分數將用作總成績、平均分計算及全班、全級排名。
*【五年級報分: 第三次考試,報分科目:中文(全科)、英文(全科)、數學、常識、音樂(筆試及實科)及視藝(考試作品)】
*【六年級報分: 第一次考試及第二次考試,報分科目:中文(全科)、英文(全科)、數學、常識、音樂(筆試及實科)及視藝(考試作品)】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