評估政策
一、評估目的:
評估是課程、學與教及評估循環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,透過評估:
- 學生可以了解自己的學習進程,調整學習策略,改善或延展學習,達至「評估求進」。
- 學校和教師可以透過整合和分析評估數據,掌握學生的實際學習需要和學習難點,優化學校課程及學與教策略,協助學生在知識、技能、價值觀和態度上得到均衡的發展。
- 家長可以透過評估了解子女的學習情況,適當運用教師的回饋和建議,作出相應配合。
二、評估模式
評估政策採用進展性評估及總結性評估(一年級全年不設考試):
(一) 進展性評估:
中、英、數評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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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、英文默書 | 每學年,中、英文默書約各有8-9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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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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視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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體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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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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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 總結性評估:每學年共有三次考試,主要以紙筆形式考核學生在指定時段內的學習成果(一年級全年不設考試)。學生的評估結果以等級或分數報告學生的表現。
科目 | 第一次考試 | 第二次考試及第三次考試 |
中文 | 一份卷形式(語文運用及閱讀理解) | 分中國語文及寫作兩卷、說話、聆聽、默書(三至六年級) |
考核學習重點及已有知識 | ||
英文 | 一份卷形式 (文法、字詞及語文運用、閱讀理解及寫作) | 分英文(文法、字詞及語文運用、閱讀理解)、寫作兩卷、說話、聆聽、默書(三至六年級) |
考核學習重點及已有知識 | ||
數學 | 考核學習重點及已有知識 | |
常識 | 考核學習重點、思考題、時事題及已有知識 | |
音樂 | — | 筆試及實科考試 |
視藝 | 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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體育 | 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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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話 | — | 筆試及口試 |
電腦 | — |
實作評估(二至三年級) 專題習作(四至六年級) |
*中文、英文、數學、常識、音樂及視藝科考試分數將用作總成績、平均分計算及全班、全級排名。
*【五年級報分: 第三次考試,報分科目:中文(全科)、英文(全科)、數學、常識、音樂(筆試及實科)及視藝(考試作品)】
*【六年級報分: 第一次考試及第二次考試,報分科目:中文(全科)、英文(全科)、數學、常識、音樂(筆試及實科)及視藝(考試作品)】
* 一年級全年不設考試。
(備註:新修訂的評估政策於24/25學年開始實施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