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課政策
一、家課的定義:
在學生學習歷程中,會在課堂上由教師引導完成的不同形式課業;學生在完成課堂前後自行完成的課業,泛稱為「家課」,亦屬於課業。課業的「目的」和「質素」較數量更為重要。
二、課業的功能:
- 讓學生鞏固所學,加深對課題的理解,並為學習新課題作準備;激發學習興趣和動機,了解自己的學習進度及難點,啟發思考,培養他們的好奇心,以及積極、主動探索日常生活問題的態度,應用所學,延展學習,同時可讓學生學習承擔責任,建立自信及培養自主學習的能力。
- 讓教師評估學生在知識、技能、價值觀和態度各方面的表現,找出學生在學習上遇到的困難和可改善之處,提供適時回饋,並有效回饋課程的規劃與實施。
- 讓家長了解學校課程的要求、子女的學習進度和特質,從而作出配合。
三、行政安排:
- 整體規劃和定期檢視課業政策;
- 在學期初,向家長及學生詳細解釋家課政策及具體實施安排,有關政策上載到學校網頁供家長參考;
- 經常與家長溝通,如安排各級家長小敍,幫助他們明白家課的目的,說明家課的質比量更為重要,以取得他們的理解及配合;
- 靈活編排時間表,課時內每天安排 1 節導修課,讓學生能在教師指導下完成部分家課,以照顧學習多樣性;
- 安排班主任與科任教師協調同一時段的家課量或繳交家課日期,以免學生的家課過量。
四、課業布置原則:
- 課業的質比量更為重要,而當中的家課絕對不應過量,每天每科不多於 2 項家課,包括星期五;
- 長假期的功課量由同級科任共同商議及適當調適;
- 「改正」、「重改」及「中、英文的網上練習」不計算一項家課;
- 課業形式應多樣化,包括工作紙、預習、做筆記、資料搜集、閱讀報告、口頭練習、剪報、藝術創作等;
- 安排多元化、適量而有效益的家課,給予學生充足的時間和空間,搜集資料、報告及創作類的家課,需最少給予 2 天時間完成;
- 不應進行抄寫及機械式重覆的家課,常識科不設寫詞語,語文科寫詞語每次不應多於 10 個,每個最多寫 3 次;
- 功課須使用校簿或校方自行印製的課冊完成並妥為保存,否則須用校方特定的文件夾保存;
- 所有功課(除了作文、專題報告或需長時間批改的課業)於收集後一星期內發還學生,讓學生能盡早獲知學習表現,並作相應之改善。考試前,全部練習及作業簿冊均須批改妥當,發還學生,以便學生溫習;
- 教師分配家課時,會向學生清楚說明各項功課的要求及著學生寫於手冊上,以便家長檢查及加以督促;
- 一年級的家課會每日上載內聯網,以便家長跟進;
- 中、英文默書不可於同一周進行,默書前一天該科可給予 1 項家課, 「評估該星期」、「考試前一星期」不設默書;
- 中文科除詩詞外,一至二年級不設背默。
(備註:新修訂的家課政策於24/25學年開始實施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