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委會共有15人。其中7人由教師會員出任,而其餘8人由家長會員出任。家長委員由家長會員投票選出,最多票數的8位候選人隨即當選常委會成員,並由當屆常委會委員於首次常委會會議席上,以互選方式確定各委員在新一屆常委會的職責。除此以外,其餘3位票數最高的落選候選人可被新一屆常委會邀請成為「增補委員」。假若常委會中的委員中途離任,便頒由增補委員中最高票數的候選人補上,如此類推。
假若候選人人數只有8人或少過8人,是次選舉則不須作投票,所有候選人便會自動當選為家長委員。而教師委員由學校委任。
常委會中自動當選的家長委員人數不足8人時,便須就此空缺作補選。
各委員職稱及職責如下: